金管会在 13 日召开虚拟资产服务法(VASP)草案公听会(唯一受邀参与的媒体经济日报指出是公听会,金管会官网则称是座谈会,令人感到困惑),揭露台湾虚拟资产专法的监管方向。
草案中针对诈欺、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祭出重罚,最高可判 10 年徒刑、罚款 2 亿元;无照经营业者则最高可处 7 年徒刑。针对稳定币,金管会要求发行人设置足额准备资产,并存放于境内金融机构,以确保金融安全。
虚拟资产诈欺、操纵市场 最高关 10 年、罚 2 亿
金管会参考日本、香港监管模式,针对虚拟资产市场乱象订定明确罚则,特别是诈欺、操纵市场等行为,最高可判 10 年徒刑,并处 1,000 万至 2 亿元罚款。
无照经营最重关 7 年 挪用客户资产最高罚 5 千万
专法对未经许可经营虚拟资产业务的业者,祭出 最高 7 年徒刑,并处 1 亿元罚款。
若业者违反 「客户资产保管义务」,例如 挪用客户资产,负责人将面临 5 年以下徒刑,公司与负责人可分别处最高 5,000 万元罚款。此外,若违反内部管理规范,将被处 30 万元至 600 万元罚锾。
稳定币发行设专章 准备资产须存境内
金管会本次特别将稳定币纳入监管,并于专法中设立专章,重点如下:
- 采许可制:稳定币发行人须经金管会与央行审核,包括资格条件、发行币种、申请程序及废止许可条件等。
- 准备资产存境内:发行人需设置足额准备资产,并存放于台湾境内金融机构,确保持有人可正常赎回。
- 资产隔离:准备资产须与发行人自有资产完全独立,且发行人破产时,该资产不得纳入破产清算范围,以确保持有人权益。
针对目前市场流通的 USDT(泰达币)、USDC 等美元稳定币,金管会强调:
这类币种由于 资产并未存放境内,因此专法上路后,虽然仍可在交易平台上交易,但不得以「稳定币」名义发行。
拟开放银行发行稳定币,连结新台币、美元
本次专法另一项重大变革是允许银行发行稳定币,并可与新台币、美元等法定货币挂钩,成为法币与虚拟资产交易的桥梁。
然而业内人士认为,目前全球主要流通的稳定币 USDT、USDC 均为美元挂钩,若台湾银行发行连结美元的稳定币,能否获得国际市场接受仍存变数。
此外,专法目前仅允许稳定币连结法币,但并未涵盖黄金、其他资产,若未来有业者发行黄金挂钩稳定币,金管会恐面临监管真空,业界建议未来应考虑逐步放宽。
业者过渡期 15 个月内须取得许可
金管会规划的过渡期如下:
- 专法上路后 6 个月内,业者须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。
- 专法施行后 15 个月内,须取得金管会核发的执照。
金管会强调,专法仍需立法院审议,正式上路仍需时日,业者有充足准备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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